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现在不少人都希望通过整形,
来让自己的外表变得更加完美。
但是你对医疗美容到底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医疗美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2号)第88条之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与之相似,《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9号)第2条之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
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有何不同?
生活美容是指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同时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其特点就是无创伤性和无侵入性。顾客用品用具应达到消毒水平。
医疗美容则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作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这就是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主要区别。
1
国家监管要求不同。医疗美容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
经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国家对生活美容机构的监督要求相对较低,只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生活美容)即可开展业务。
2
经营业务范围不同。医疗美容机构根据自身资质开展的业务具
有创伤性和侵入性,如隆鼻、抽脂、祛斑、光子嫩肤等
。生活美容机构开展的业务是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非侵入性的服务,如化妆、洗面、精油按摩、修眉等。
3
从业人员有无资质要求不同。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人员可以分为
主诊医师、助理医师和护士
,这些人员都应该
经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备案)手续,才能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生活美容机构的人员无需资质准入。
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
执业医生资格
,经过执业医师注册机关
注册
;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
美容外科项目
的应具有
6年以上
从事
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负责实施
美容牙科项目
的应具有
5年以上
从事
美容牙科或口腔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负责
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
的应分别
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
3.经过
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
,或已
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具备以上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
护士资格
,并经护士注册机关
注册
;
2.具有
两年以上护理
工作经历;
3.经过
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经进修并合格
,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
6个月
以上。
3、选定美容机构,应当注意什么?
1
确认该美容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不轻信广告和介绍人,对网络评论多加留意(很多网上有“控评”),接受美容前要多方位了解,务必在官方网上查阅美容机构的登记信息(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了解其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等。值得注意的是,医疗美容业务的开展只能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如果接受服务的地点在宾馆、酒店、工作室或其他非医疗机构场所,请务必当心!另外,医疗美容项目不能超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开展美容项目是违法行为。
2
确认美容医师资质。美容医师一般应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地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多点执业除外),注册执业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
3
确认美容项目及消费金额。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应要求机构将具体实施的项目及实施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美容效果、医疗风险、医用材料、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和注意事项等如实告知,必要时要求医疗机构事前出具书面说明或写在合同中,再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服务。
“微整形”是否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呢?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所谓“微整形”项目多数是指医疗美容外科一级项目中“注射美容”及美容皮肤科项目中的“抽吸、注射及填充及激光和其它光(电磁波)治疗等医疗美容项目。因此“微整形”属于医疗美容项目。
开展“微整形”的医疗美容机构需具备哪些资质和条件呢?
根据 2016 年1 月19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8 号)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机构必须持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第二、医师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医学美容资质。
第三、进行微整形的场所卫生环境、无菌消毒情况要达到相关要求。
第四、进行注射美容的医生必须具备广泛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必须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经验。
最后,监督君告诫广大爱美女士,如果想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一定要选择机构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执有医师执业资格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如果贪图便宜,听信他人,不仅不能美容,而且可能毁容,使得“微整形”变成“危整形”。同时,告诫开展生活美容服务的美容店和未取得相关美容医师执业资格的美容师,如果无视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唯利是图,擅自开展微整形医疗美容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ND
来源:湘潭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