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29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5-047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641,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1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5月29日。
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13日和2015年1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现调整如下:一、发行底价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8.94元/股。
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4.80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8.94元-0.30元)/(1+0.8股)=4.8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085.01万股(含6,085.01万股)。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333.33万股(含11,333.33万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上限÷调整后的发行底价=54,400万元÷4.80元/股=11,333.33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