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77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下称“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
自出席 11 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条件的议
案》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3)。其中,维护股价稳定措施中提及的:“公
司业务主管单位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
限公司及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计划在合理合规的条件下,择机
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因证券账户开设、资金筹集及增持时机等问题影响,
截至目前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为落实公司维护股价稳定措施,树立良好的资本市
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业务主管单位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明确并承诺,自2015年12月14日起6
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前述公告日2015年7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34.29
元/股)时,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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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上述承
诺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安
排。
关联方董事庞为先生、陈锐先生、李勇先生、宁福顺先生、张姿女士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沈阳通用电气黎明燃气
轮机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挂牌转让沈阳通用电气黎明燃气轮机零部件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8)。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23 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4、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明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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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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